为满足静海区委党校事业单位职员需要,依据国家和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员工。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需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毕业生。
2、招聘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3.具备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将来出生;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拥有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规范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同意立案审察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职员。
3、招聘职位查看
具体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静海区委党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计划》。
4、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命题讲授、书面论述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6月17日9:00,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
静海人才信息网:
报名、资格审察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察均在天津静海区委党校,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察的方法进行。
报名、资格审察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00。
资格审察所需资料: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户口本或本人集体户口页,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应届毕业生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最近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上提供材料缺一不可,不然不可以通过资格审察,不可以参加考核。
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与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
静海区委党校负责对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户口本或本人集体户口页,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应届毕业生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审察。
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当场发放考核准考证。